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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旅行社须知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08-10-31 稿件来源:市旅游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申办旅行社须知及工作流程
  申办旅行社须知
  申请事项
  旅  行   社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部门);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4、旅行社章程;
  5、旅行社经理、副经理的履历表(其中:总经理至少一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财会人员须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6、至少拥有3名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员人员;
  7、经营场地证明,营业场所须设在市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市(一层楼),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8、经营设备配备: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条件;
  9、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交至旅游局);
  
  10、组织结构图及中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办事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申请人→县市旅游局→镇江市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国际社)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国内社);60工作日(国际社)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单位
  镇江市旅游局行管处
  
  联系电话(传真)
  
  852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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