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旅行社须知及工作流程 申办旅行社须知 申请事项 旅 行 社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部门);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4、旅行社章程; 5、旅行社经理、副经理的履历表(其中:总经理至少一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财会人员须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6、至少拥有3名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员人员; 7、经营场地证明,营业场所须设在市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市(一层楼),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8、经营设备配备: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条件; 9、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交至旅游局); 10、组织结构图及中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办事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申请人→县市旅游局→镇江市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国际社)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国内社);60工作日(国际社)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单位 镇江市旅游局行管处 联系电话(传真) 852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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