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1-12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句容市人民政府、镇江旅游局、镇江市级机工委、镇江团市委
承办单位:镇江菜菜鸟户外俱乐部、句容茅山风景区、句容
市旅游局
三、支持单位:
南京市旅游局、盐城市旅游局、南通市旅游局等
四、活动行程:
4月11日(星期一)
本市车队:15:00在规定的地点集中,15:10准时出发,17:30抵达茅山风景区游客中心;
外地车队:从当地出发,要求4月11日17:30抵达茅山风景区游客中心;
车队会师后在茅山风景区游客中心广场扎营,用晚餐,篝火晚会……。
4月12日(星期二)
8:30集中,车队进入苏南抗日胜利纪念碑停车场,参加中国首届“茅山情”红色旅游文化节开幕式,结束后,在开道车的引领下,集中前往茅山风景区参观游览;结束后返程。
五、活动装备:
本市车队自备全套扎营装备;外市车队由承办单位提供。
五、活动费用:
无需缴纳,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即可(提供一早、一晚、一中餐,景区门票免)
六、活动报名:
跟帖或电话(0511-85210711,13705280233,联系人:黑皮)报上几车几人以及联系方法,请确定好再报名。
[注]:
◇活动说明:因为车辆驾驶和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参加活动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驾驶技术、车况等因素对活动的安全性及危险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估,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活动。参与者的安全责任由参与者个人自负,建议参加相关保险。活动的发起人、其他参与人不承担参与人个人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搭车人除了从车辆保险或事故对方得到的相关赔偿外不得向车主索赔,车主不承担因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连带责任。同样,搭车人也不承担车主的车辆损失。如果车主把车辆交给搭乘人驾驶时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共同协商,因此,车主请谨慎选择驾驶员。
◇行车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听从负责人指挥。途中一律按带队车速度驾驶,禁止超越头车,禁止落后殿后车,统一车队顺序,紧急情况打警示灯靠边,并告知领队。时刻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聚餐时凡驾车人员请勿饮酒。
◇活动声明: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要有一定的自理和处理事物的能力,本活动只接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及其他志愿服务人员。
请报名参加活动者仔细阅读【镇江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章程】,凡参加者均视为已认同。镇江菜菜鸟户外俱乐部章程: http://bbs.my0511.com/f49b-t344021z-1-1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