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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旅〔2011〕30 号
各辖市区旅游局、各涉旅企业:
5月19日是首个“中国旅游日”。国家旅游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省旅游局也下文要求各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为此,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等要求,对我市开展“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旅游宣传推广,让更多民众参与。各辖市区旅游局要围绕今年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推介、咨询推广、便民服务、节庆纪念、倡导文明旅游等活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橱窗、宣传栏、网站等平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参与。
二、出台旅游优惠政策,让更多民众受益。各辖市区旅游局要积极发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企业,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发放优惠券、旅游券、旅游卡等形式,激发民众旅游消费热情,促进旅游发展。
三、抓好媒体宣传报道,让更多民众关注。要广泛发动和协调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设立中国旅游日的意义和目的,报道本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报道旅游企业的旅游优惠政策,报道民众参与、受益的鲜活事例。在全社会营造出关注旅游、支持旅游、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
附件:国家旅游局等11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二Ο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开展 中国旅游日 活动 通知
镇江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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