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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智慧旅游”动员大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30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镇旅委办〔20116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各旅委成员单位:

628,市政府召开全市“智慧旅游”动员大会,对全市“智慧旅游”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作出了战略部署。为聚集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打造镇江新的城市名片,助推全市旅游转型升级,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    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对于组织好全市“智慧旅游”工作,确保全面推进“国家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意义重大。务请各地、各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牢固树立智慧旅游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    及早启动智慧旅游建设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举措、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要牵头推进本地区“智慧旅游”工程建设。

市旅游局要抓好总体协调和推进,组织全市主要旅游经营单位先行试点和应用。

市经信委要抓紧制定并下发全市“智慧旅游”总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做好“智慧旅游”工程技术指导。

市发改委、科技局要推进项目立项、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撑。

市园林局、文广新局要推进“智慧旅游”先行试点和在景区的应用。

市商务局要培育商贸流通领域的“智慧旅游”品牌。

市交通运输局(交投公司)要推进旅游公交智慧化。

市农委要推进农业休闲旅游点智慧经营和管理。

其他单位都要围绕“智慧旅游”建设总要求,根据各自职责,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举措和重点,务实抓紧、抓实、抓好推进。

三、拟定智慧旅游工作方案

各地、各单位要早准备、早打算,在调研、讨论基础上,拟定适合本地、本单位“智慧旅游”工作方案,突出项目化推进,体现产品化建设,在旅游产业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树立品牌,共同探索并形成智慧旅游“镇江经验”,引领现代旅游业大融合发展。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智慧旅游”动员大会精神情况书面材料(附电子文档),经本领导审签盖章后,于7815:00前报市旅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云峰     手机:18952808833

联系电话:85237775   传真:85236425

  箱:14872741@163.com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贯彻落实  智慧旅游  会议  精神  通知                      

 

镇江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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